在职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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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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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了解申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 准备申请材料:
撰写申请书,包括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
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的证明材料。
准备个人简历,包括代表性论文等。
如有需要,准备审查相关材料。
3. 申请流程:
校内遴选:采用“学院定向 + 推荐、学校选拔”方式进行遴选。
时间安排:
2024年9月2日前,各院系遴选并确定推荐人员。
2024年9月13日前,科研院完成形审和校内评审,确认最终推荐人员名单报送基金委。
2024年9月13日
10月10日,科研院为推荐人员开通国自然基金账号,推荐人员在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导师同意函》附件。
4. 评审与资助:
基金委将对于进入正式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对于经初审受理的项目,通过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择优遴选,由基金委统一组织。
项目立项后基金委将审查年度进展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研究工作建议;在资助期内将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参加多种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机会;在项目结题时组织同一批会议评审专家以学术交流的形式进行结题审查。
5. 资助期限与强度:
试点实施期间,资助期限为2年或3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应尽可能确保在校期覆盖项目执行期,以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预算,可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
6. 其他注意事项:
临近毕业一年之内的博士生不作为推荐人选(即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毕业的博士生,不得申请)。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不得申请。
研究内容应为博士论文以外的新研究方向,或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有实质性拓展延伸。不得直接照搬照抄博士论文研究内容或其他已批准科研项目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