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术道德规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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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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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相关规范
1. 学术规范检测
学位论文需进行学术规范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3天,系秘书将已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统一打包压缩发送学位办检测,未检测的不得提交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发送要求包括发至指定邮箱、每篇为一个完整的Word或PDF格式文档、文档名称按规定格式命名等,且不接受重检申请。
检测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系秘书,由系秘书转发给导师和系主任。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20%(去除本人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发表文章的引用率)的,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若有异议,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至少3位专家审核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对全文文字复制比未超过20%但分段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也需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书面决议。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听取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现场陈述和分析检测结果演示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授予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学位申请人学位。
文责自负,凡规避学术规范检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与查实,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作假情形的,研究生院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若为有工作单位的学位申请人,除给予上述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已通过答辩还未获得学位的,答辩无效,不授予学位;已经获得学位的,研究生院将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将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研究生院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研究生院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可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被认定有作假行为的,其在校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匿名评阅,相关经费由导师负责;所指导的学位论文累计两次被认定有作假行为的,暂停招生资格一年;累计次数达两次以上者,取消其各类招生资格。
学术研究中的道德规范
1. 研究真实性:在研究中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例如,在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如实记录调查结果,不得为了迎合假设而修改数据。
2. 学术原创性:撰写论文时,必须确保研究内容的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成果。社科大采用先进的查重系统,对论文进行严格检测,一旦发现抄袭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引用规范:引用他人观点或数据时,必须明确标注出处,避免学术剽窃。社科大为考生提供了详细的引用格式指南,帮生规范引用行为。
学术评价中的道德规范
1. 学术价值:评价研究成果时,注重理论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学术影响以及跨学科融合的能力。研究成果是否提出了新的理论观点、构建了新的理论框架、拓展了理论研究的边界,是否在学术界有影响力,是否能够跨越学科界限实现不同学科理论的融合与创新等都是评价的重要指标。
2. 社会价值:重视研究成果的社会价值,包括是否回应了重大社会关切、解决了重要的社会问题、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政策影响力(是否被政策制定者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推动相关领域政策完善)和社会普及度(是否被社会大众理解和接受、产生广泛社会影响、推动公众认知提升)也是评价社会价值的重要方面。
3. 研究方法:评价研究成果时,注重方法论创新、数据可靠性和研究规范性。研究方法是否具有创新性、突破传统方法局限、推动方法论发展,研究数据获取是否科学、处理是否规范、分析是否严谨,研究过程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结果是否具有可重复性、结论是否经得起检验等都是衡量研究方法科学性的重要标准。
4. 学术道德:将学术诚信作为首要标准,研究成果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是否尊重知识产权等都是评价的重要方面。研究(研究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尊重研究对象权益、是否遵守相关规范)和学术责任感(研究者是否具有强烈的学术使命感、秉持严谨的学术态度、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也是评价的重要维度。
5. 国际视野:注重国际影响力,研究成果是否得到国际学术界的认可、被国际同行引用、推动国际学术交流等都是评价的重要指标。跨文化研究能力(是否具备跨文化比较的视野、融通中外学术资源、具有国际对话的能力)和国际学术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是评价的重要方面。
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后果与预防措施
1. 后果
对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学位、公开通报等。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在职博士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等。
对于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被认定有作假行为的,会有在校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暂停招生资格、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罚。
对于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或者开除处分、解除聘任合同等。
2. 预防措施
加强学术道德教育,通过开设相关课程或讲座,提升考生的学术道德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