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学博士招生的学生培养目标是什么
返回列表1.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规范。
2. 理论基础和跨学科知识:具备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宽广的跨学科知识结构,掌握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3. 实践能力:能够将法学前沿理论和法学研究方法运用于法律实践,就法律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4. 反思和反馈能力:能够反思法律实践问题,将法律前沿实践和法律运行机制反馈于法学理论研究,就法学研究中的关键问题形成创新性的法学知识。
5. 成为专家型人才:成为法律实践领域的专家型人才,能够在法律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6. 独立科研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具备深厚学术造诣和广阔视野。
7. 国际视野:对于一些法学院校,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还强调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