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学博士招生通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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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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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材料
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学历证明: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
成绩单: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具体要求参照招生单位规定。
2. 学术材料
论文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
科研项目: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
学术奖励:获得的学术奖励证书复印件,如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教学成果奖等。
3. 推荐信
专家推荐信:至少两封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撰写的推荐信。
单位推荐信: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信,部分院校需要提供。
4. 其他材料
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明,证明申请者在职身份及工作年限。
外语水平证明:部分招生单位要求申请者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六级证书、托福、雅思成绩单等。
研究计划: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展示研究兴趣、方向和预期成果。
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职业规划、学术目标及研究兴趣。
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已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复印件,已部分通过的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院校和不同专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申请材料要求应以各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