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招生政策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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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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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与模式
本科招生
计划人数与培养模式:2024年整体本科招生计划为470人,采取精英化培养模式,每专业录取10
40人左右。
专业设置:2024年共有18个专业(含大类招生),其中新增4个本科专业。
博士招生
计划人数:2025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00余人。
招考方式:有“申请
考核”制、统一入学考试、硕博连读(仅面向本校硕士生)、本科直博生(已于接收推免生考试中完成)等招生模式。各学院、学科具体招考方式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学历学位条件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5年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其他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规定;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与原工作单位有服务期等约定正在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申请
考核”制报考条件:在满足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报考学院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申请 - 考核”制工作方案。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请登陆我校招生网
博士招生栏目 - 202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信息查看具体要求。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
确认报考资格:报名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文件、本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等要求,仔细确认本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报名途径和要求另见博士网上报名公告(拟于11月25日左右发布)。
支付报名费: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学校即开展报名材料检查和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无论考生是否参加后续考试或考核环节,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
考核”制招考方式考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单位招生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报考统一入学考试方式的考生,需要准备如下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和提交方式见之后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学习或工作单位要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
复试分数线: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复试的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制订,届时将发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校各招生学院咨询。
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请届时参看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
录取
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报到: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者,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报到后,我校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五、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