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助学金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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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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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种类
1. 国家奖学金
金额: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评选标准:严格,通常要求学生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申请流程:
下载申请表:在院信息平台“奖助学金”板块或www.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下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提交材料:将填写完毕并且签署过导师意见的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交至班主任处,各班班主任将申请表中班主任意见及打分填写完毕后,由各班负责人按学号顺序排列好,统一交至研究生工作处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并同时提交本班申请者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评审与公示: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将上报的申请材料核实整理后上报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提出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建议名单,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将建议名单在院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研究生,并由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向全院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发放:我院财务处按评审结果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2. 学业奖学金
金额: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约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5000元。
评选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
评选周期:一年一次。
3. 助研助教津贴
金额:每月1000元至3000元之间。
获得方式:通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辅助教学。
4. 专项奖学金
种类:如社会科学研究奖学金、人文科学奖学金等。
评选标准和金额:因奖项不同而有所差异。
助学金发放时间
1. 国家助学金
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500元/月。
发放办法:
发放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按月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特殊情况:
延期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欠缴培养费、住宿费等,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
出国(境)一个月以上者,出国(境)期间停发国家助学金。
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者,休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因提前毕业、退学、肄业等,不再发放国家助学金。
